贵州中小微融资迎利好,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明年将在全国实施
12月14日,国务院常务会议传来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企业的重大好消息。
同日,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,决定从2021年1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,帮助企业担保融资。
统一登记生产设备、原材料等动产和权利担保,可有效解决以往动产担保权利登记制度分散、规则不一致的问题,帮助金融机构充分掌握企业动产及相关权利信息,提高企业担保融资意愿。
近年来,我国在部分省市开展了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试点,方便企业担保融资。据统计,民营、中小企业新增担保登记业务占95%以上,融资金额占80%以上。
为了进一步扩大改革效果,金融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,特别是中小企业,常务委员会决定从明年起在全国统一登记动产和权利担保。
具体来说,生产设备、原材料、半成品、产品抵押登记、中国人民银行承担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、存款单质押、融资租赁、保理登记,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承担,提供基于互联网的服务7×24全天候小时服务。
需要注意的是,在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之前,改革后不需要重新登记,相关部门应妥善做好股票信息和数据的转移。
新登记由当事人通过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宣传系统独立办理,并对登记内容的真实性、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;登记机构不对登记内容进行实质性审查。
此前,央行和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4月28日在北京和上海同时开展了动产担保统一登记试点工作。一些专家表示,开展动产担保统一登记试点是优化商业环境的重要措施。通过为市场实体提供统一、方便、高效的动产抵押登记、变更、查询、取消等服务,将有助于解决动产担保权益登记制度分散、登记规则不统一的问题,有效提高金融信贷服务的便利性和可用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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